银河现代服务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时间:2016-4-21 11:13:04 来源:肝增生性结节

银河现代服务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1月23日《关于准予银河现代服务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16号)的注册,进行召募。

基金管理人保证《银河现代服务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全。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召募的注册,其实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恳尽责的原则管理和应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本来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由于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点和产品特性,充分斟酌本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动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当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特定风险和未知价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恳的原则管理和应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浏览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事迹其实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事迹其实不构成对本基金事迹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已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10月2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第一节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浦白癜风的发病原因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法定代表人:许国平

成立日期:2002年6月14日

注册资本:2亿人民币

电话:(021)

联系人:罗琼

股权结构:

2、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董事长许国平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2014年4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处长、东京代表处代表、研究局调研员、金融稳定局体改处处长,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行股权管理部主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董事刘立达先生,中共党员,英国威尔士大学(班戈)金融MBA。2014年4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1988年至2008年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工作,历任金融研究所国内金融研究室助理研究员,研究局金融市场处主任科员、货币政策处副调研员。2008年6月进入中国银河金控,曾任股权管理运营部总经理、银河保险经纪公司董事。

董事王志强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2006年3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连任。历任上海电机(团体)公司科长、处长、总会计师,上海久事公司计财部副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计财部副总经理、副总会计师等职。现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熊人杰先生,大学本科学历。2006年3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连任。曾任职于湖南人造板厂进出口公司、湖南省广电总公司、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公司副总裁。

董事唐光明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10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董事会连任。历任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综合计划司投资1处科员,金飞民航经济发展中心项目经理,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业务经理。现任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

董事卢丽平女士,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5年9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历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劳动工资局劳动组织处副处长、社会保险中心副主任,苏丹大尼罗河石油作业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主管,中油国际(苏丹)劳动工资部部门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团体供公司人事劳资部劳动组织处处长、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专职董事。

董事尤象都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10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董事会连任。历任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宏观司财税处、投资处副处长,中信实业银行北京分行(后为总行营业部)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信贷部副总经理兼综合处处长、资产保全部副总经理、支行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西单支行负责人,财政部综合司综合处副处长、处长,兴业银行北京分行月坛支行行长,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负责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尤象都先生因个人缘由辞去总经理职务,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议通过,由副总经理陈勇先生代为实行总经理职务。该事项已于2015年8月21日对外公告。

独立董事王福山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年6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连任。历任北京大学教师,国家地震局副司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部门总经理,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副董事长,深圳阳光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巡视员。

独立董事沈祥荣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工程师。2010年11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届董事会连任。历任国家计委、经委、国务院办公厅副处长、处长、副局长,中国华诚团体董事长,第十届上海市政协委员。现任上海黄金交易所党委书记、理事长。

独立董事郭田勇先生,2014年4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亚洲开发银行高级顾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银监会外聘专家、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互联金融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

独立董事李笑明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师。2014年4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再保、国开行董事。

监事长李立生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研究发展部副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中心综合研究部副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成员,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金融工程部总监、产品计划部总监、督察长等职。

监事朱洪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华融信托投资公司华东分部总经理、远东房地产公司总经理;银河证券上海总部党委书记、总经理、公司纪检委员;亚洲证券(银河证券党委派任)总裁、党委书记;银河保险经纪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职,现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监事吴磊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8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前后任职于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员工。

副总经理陈勇先生(代为实行总经理职务),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哈尔滨证券公司友谊路证券交易营业部电脑部经理、和平路营业部副总经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和平路营业部总经理、联合证券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办公室秘书处副处长、处长、(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期间任北京证券业协会秘书长(兼),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履行总经理,现兼任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原总经理尤象都先生因个人缘由辞职,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议通过,由副总经理陈勇先生代为实行总经理职务。该事项已于2015年8月21日对外公告。

督察长董伯儒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部高级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支持保障部总监等职。现兼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部总监。

2、本基金基金经理

钱睿南,硕士研究生学历,14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就职于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6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交易主管、基金经理助理、银河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理、银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等职务。2008年2月起担负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4月起担负银河现代服务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6月起担负银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现任总经理助理、股票投资部总监。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副总经理陈勇先生,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监索峰先生,总经理助理兼股票投资部总监钱睿南先生,副总经理兼市场部总监兼战略规划部总监吴磊先生,研究部总监刘风华女士,股票投资部副总监王培先生,股票投资部基金经理张杨先生,股票投资部基金经理神玉飞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助理韩晶先生。

上述人员之间均无近亲属关系。

第二节基金托管人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

联系电话:

联系人:洪渊

2、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5年9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05人,平均年龄30岁,95以上员工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3、基金托管业务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持“诚实信用、勤恳尽责”的主旨,依托周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实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良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具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展开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5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496只。自2003年以来,本行连续十一年取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49项最好托管银行大奖;是取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秀的服务品质取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延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第三节相干服务机构

1、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法定代表人:许国平

公司站:(支持上交易)

客户服务电话:

直销业务电话:(021)/

传真交易电话:(021)

联系人:郑夫桦、张鸿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6号院A-F座三层(邮编:100045)

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孙妍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1号美丽联合商务大厦25楼2515室(邮编:510075)

电话:(020)

传真:(020)

联系人:史忠民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206号

电话:(0451)

传真:(0451)

联系人:崔勇

(5)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太平南路1号新世纪广场B座805室(邮编:210002)

电话:(025)

传真:(025)

联系人:李晓舟

(6)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西路17号赛格景苑2楼(邮编:518048)

电话:(0755)

传真:(0755)

联系人:史忠民

2、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址: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址: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址:

(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A座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址: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京大学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客户服务热线:95555

址:

(6)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东莞市南城路2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客户服务电话:961122

址:

(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田薇

客户服务电话:

址:

(8)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5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5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

传真:(0591)

联系人:徐松梅

客户服务电话:

址:

(9)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08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

传真:(0931)

联系人:邓鹏怡

客户服务电话:96668、

址:

(10)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林爽

客户服务电话:

址:(11)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

电话:(0755)

传真:(0755)

联系人:刘军

客户服务电话:

址:

(12)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21)

传真:(021)

联系人:王一彦

客户服务电话:95531;

址:(13)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

传真:(0351)

联系人:邓颖云

客户服务电话:

址:

(14)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刘爽

电话:(0451)

传真:(0451)

客户服务热线:

址:

(1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京大学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0层经纪业务管理部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陈忠

客服电话:95558

址:

(16)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

传真:(0532)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址:

(17)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电话:(0571)

传真:(0571)

联系人:丁思聪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址:

(1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

址:

(19)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6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肖婷

址:

(20)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0755)

传真:(0755)

客户服务电话:

联系人:郑舒丽

址:(21)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

传真:(0531)

联系人:吴阳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址:

(2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

传真:(021)

联系人: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址:

(2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

传真:(021)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点咨询电话

公司址:

(2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法人代表:胡运钊

电话:(027)

传真:(027)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或95579

址:

(2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

传真:(021)

联系人:黄莹

客服电话:95523或

址:(26)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

址:

(27)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京大学道4001号时期金融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电话:(0755)

传真:(0755)

联系人:蒋浩

客户服务电话:

址:

(28)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

传真:(0755)

联系人:齐晓燕

客户服务热线:95536

址:

(2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

传真:(0755)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址:(30)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

址:

(3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21)

传真:(021)

联系人:芮敏祺、朱雅崴

客户服务电话:

址:

(32)诚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沈阳市沈河区热烈路51号

法定代表人:王晓

联系人:宋伟

电话:(024)

传真:(024)

客服电话:(024)

址:

(33)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

传真:(0791)

联系人:余雅娜

客户服务电话:

址:

(34)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0551)

传真:(0551)

联系人:钱欢

客户服务电话:96518(安徽),(全国)

址:

(35)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

传真:(0755)

址:

客户服务电话:、95532

(36)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3路8号卓着时期广场(2期)北座13层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洪诚

电话:(0755)

传真:(0755)

客户服务电话:

址:

3、第三方销售机构

(1)上海每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

址:(2)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江南大道3588号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

址:(3)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

址:或(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

址:

(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

址:(6)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魏争

联系人电话:(010)

传真:(010)

址:

客户服务电话:

(7)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号时期金融中心8楼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户服务电话:

址:

(8)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

址:

(9)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梅路1801号凯科国际大厦7层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客户服务电话:

址:(10)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658弄2号楼B座6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户服务电话:

址:(11)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

法定代表人:刘惠

客户服务电话:

址: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4、场内代销机构: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具体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公布名单为准。

2、基金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朱立

3、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

传真: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4、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法定代表人:葛明

经办会计师:徐艳、濮晓达

电话:(021)

传真:(021)

联系人:蒋燕华

第四节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银河现代服务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银河服务混合

基金类型:混合型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第五节基金的投资

(1)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充分掌控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现代服务主题相干行业及子行业出现出的投资机会,通过行业配置和精选个股,分享中国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进程中现代服务主题相干行业及子行业的突起所孕育的投资机遇。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条件下,力争基金资产获得超出事迹比较基准的稳健收益。

(2)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实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现代服务主题相干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债券、货币市场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100。本基金每一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之内的政府债券。权证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履行。

(3)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权益类资产主要投资于现代服务主题相干行业及其子行业的混合型基金,在投资中将对基金的权益类资产和固定收益类资产配置作为基础,进而结合“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策略和“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重视股票资产在现代服务主题相干行业内及其子行业的配置,并斟酌组合品种的估值风险和大类资产的系统风险,通过品种和仓位的动态调剂下降资产波动的风险。

本基金为权益类资产主要投资于现代服务主题的混合型基金,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权证投资策略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等。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在大类资产配置进程中,结合定量和定性分析,从宏观、中观、微观等多个角度斟酌宏观经济面、政策面、市场面等多种因素,综合分析评判证券市场的特点及其演变趋势,重点分析股票、债券等资产的预期收益风险的匹配关系,在此基础上,在投资比例限制范围内,肯定或调剂投资组合中股票和债券的比例,以争取下降单一行业投资的系统性风险冲击。

本基金斟酌的宏观经济指标包括GDP增长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生产者价格指数(PPI),货币供应量(M0,M1,M2)的增长率等指标。

本基金斟酌的政策面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的变化趋势等。

本基金斟酌的市场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的资金供求变化、上市公司的盈利增长情况、市场整体P/E、P/B等指标相对长时间均值水平的偏离度等。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本基金定义的现代服务主题相干行业及其子行业的精选和对行业内相干股票的深入分析,发掘该类型股票的投资价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策略:

(1)现代服务主题相干行业的界定及涵盖

现代服务主题包括现代服务业相干行业及其子行业,和具有现代服务概念、服务升级及预期的投资主题。

现代服务主题相干行业及子行业是随着信息技术和知识经济的发展,用现代化的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服务方式升级传统服务业,创造需求,引导消费,向社会提供高附加值、高层次、知识型的面向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的新型服务业。现代服务主题相干行业的产生发展源于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社会分工的专业化等需求,具有知识智力要素密集度高、产出附加值高、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少等显著特点。现代服务主题既包括新兴服务业,也包括对传统服务业的改造和升级,其本质是实现服务业的现代化,以现代化的方式服务于社会,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发展。

(2)现代服务主题的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对现代服务主题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肯定本基金所投资的现代服务主题主要包括以下行业及其子行业:

具体而言,现代服务主题的涵盖包括以下行业和主题:

1)基础服务(包括通讯服务和信息服务);

2)生产和市场服务(包括金融、物流、批发、电子商务、农业支持服务和中介和咨询等专业服务);

3)个人消费服务(包括教育、医疗保健、住宿、餐饮、文化娱乐、旅游、房地产、商品零售等);

4)公共服务(包括政府的公共管理服务、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医疗和公益性信息服务、安防服务、国防服务和其他特殊服务型企业);

5)其他具有现代服务概念、服务升级及预期的投资主题。

本基金的行业配置将基于现阶段明确属于现代服务主题的,和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动态调剂扩大的现代服务主题范畴,肯定公道的行业配置策略。总体上,主要包括以下策略:

1)宏观政策影响分析:根据政府产业政策、财政税收政策、货币政策等变化,分析各项政策对现代服务主题相干各行业及其子行业的影响,前瞻性的布局受益于国家政策较大的行业及子行业。

2)市场需求变化:现代服务行主题面对的对象不同,市场需求的特点也有一定的差异。不同行业及子行业在技术优势、定价策略、销售渠道等方面的差异,影响到其盈利水平。本基金将前瞻性的配置市场需求预期比较稳定或预期保持较高增长的行业或子行业。

3)本基金将综合研究社会发展趋势、经济发展趋势、科学技术发展趋势、消费者需求变化趋势等因素,采取“自上而下”的研究方法,对各个子行业的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通过行业评级及行业估值与轮动等因素肯定各行业的配置比例。

(3)精选个股策略

对生产性现代服务主题服务业的基础服务、生产和市场服务、公共服务行业,本基金将紧密跟踪国民经济发展趋势,通过研究产业发展方向、产业政策、结构和周期的变化,分析并预测各子行业的发展前景,同时斟酌行业估值与市场表现等因素,并且积极关注新兴服务业中不断出现的投资机会,在斟酌风险因素的条件下进行适度配置;对个人消费服务生活性服务业类行业,本基金也将重点关注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化、消费观念和生活方式的转变,积极配置在此进程中受益的子行业,捉住由此带来的投资机会。

本基金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本基金定义的现代服务业主题相干行业及其子行业的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进行综合评估,精选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作为投资标的。

1)定性分析

本基金将通过定性分析,深入分析企业的基本面和国家相干政策、人口结构变化等因素,肯定具有比较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

①研发能力

研发能力的强弱关乎着本基金定义的现代服务主题相干公司的长时间生命力。本基金将重点投资具有明确的产品开发战略、良好的研发团队、有保障的研发开支和激励机制的上市公司;

②市场能力

本基金将重点考察上市公司是不是建立相应的营销体系,公司的销售能力,市场占有率情况等。

③企业的产品线

公司是不是有完善的产品线布局,能否推出具有高市场容量的品种并使短、中长期的产品有效衔接。

④公司治理结构

本基金将重点考察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实际控制人的发展战略,关联交易等事项。

⑤公司管理

公司的管理团队是不是和谐高效,能够在公司战略、作业与本钱、质量与安全、营销等方面具有同业中居前的管理水平。

⑥政府政策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政府社会保障政策、行政管制等政策的调剂对本基金定义的现代服务业个行业及其子行业的影响。

⑦人口及经济结构变迁

人口和因经济发展而致使的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而出现的服务类行业需求变化,都会对现代服务主题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本基金将动态的跟踪这些变化,并分析其影响。

2)定量分析

本基金在定量指标方面,重点考察企业的成长性、盈利能力的估值水平,选择在现代服务主题各行业及其子行业内财务健康,成长性好,估值公道的股票。

成长性指标方面,本基金主要斟酌(不限于)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及其增长变动的方向和速率;盈利指标方面,本基金主要斟酌(不限于)毛利率、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等;价值指标方面,本基金主要斟酌PE、PB、PEG、PS等。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以久期管理为核心,采取久期配置、利率预期、收益率曲线估值、类属配置、单券选择等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对可转换债券条款和发行债券公司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利用可转换债券定价模型进行估值,并结合市场流动性,投资具有较高预期投资价值的可转换债券。

本基金在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早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利用公道的收益率曲线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通过信誉研究和流动性分析,并应用久期管理、类属配置和单券选择等积极策略,选择风险调剂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控制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风险,寻求获得长时间稳定的风险收益。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指数点位区间判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条件下,决定套保比例。再根据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贝塔值,具体得出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张数。基金管理人根据股指期货当时的成交金额、持仓量和基差等数据,选择和基金组合相关性高的股指期货合约为交易标的。

5、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投资于国债期货合约,有效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积极改良组合的风险收益特点。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和利率市场走势的分析与判断,并充分斟酌国债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点,通过资产配置,谨慎进行投资,以调剂债券组合的久期,下降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具体而言,本基金的国债期货投资策略包括套期保值时机选择策略、期货合约选择和头寸选择策略、展期策略、保证金管理策略、流动性管理策略等。

本基金在应用国债期货投资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将审慎地获得相应的逾额收益,通过国债期货对债券的多头替换和稳健资产仓位的增加,和国债期货与债券的多空比例调剂,获得组合的稳定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针对国债期货交易制定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履行及风险控制各环节的独立运作,并明确相干岗位职责。另外,基金管理人建立国债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并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国债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

6、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数量化期权定价公式对权证价值进行计算,并结合行业研究员对权证标的证券的估值分析结果,选择具有良好流动性和较高投资价值的权证进行投资。采取的策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策略或策略组合:

本基金采取现金套利策略,兑现部份标的证券的投资收益,并通过购买该证券认购权证的方式,保存未来股票上涨所带来的获利空间。

根据权证与标的证券的内在价值联系,公道配置权证与标的证券的投资比例,构建权证与标的证券的避险组合,控制投资组合的下跌风险。同时,本基金积极发现可能存在的套利机会,构建权证与标的证券的套利组合,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应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掌控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通过信誉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经风险调剂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取得长时间稳定收益。

(4)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其中,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现代服务主题的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2)债券、货币市场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100;

(3)本基金每一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之内的政府债券;

(4)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6)基金总资产不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7)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9)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1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1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1)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2)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誉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范围的10%;

(1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范围的10%;

(14)本基金应投资于信誉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落、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5)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6)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17)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和国债期货交易根据以下标准建构组合: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之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30;

4)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即;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之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即5-100;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1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1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30;

(18)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流通受限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2;本基金持有的所有流通受限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10;经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协商,可对以上比例进行调剂;

(19)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范围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因素导致基金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进行调剂,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期间,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干限制。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不需要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制止行动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以下投资或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从事承当无穷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制止的其他活动。

本基金应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遵守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事前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实行信息表露义务。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实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干限制。

(5)事迹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事迹比较基准是:

中证服务业指数收益率×70 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

中证服务业指数成分股的涵盖与本基金定义的现代服务主题基本一致,中证服务业指数市场认可度较高;上证国债指数,市场认同度较高、指数编制方法较为科学,因此选择基准采取中证服务业和上证国债指数组合作为本基金的事迹比较基准比较合适。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或因指数编制及发布等方面的缘由,如果上述事迹比较基准不适用本基金,或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事迹比较基准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事迹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剂。调剂事迹比较基治疗白癜风最好的地方准无需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剂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表露媒介上刊登公告。

(6)风险收益特点

本基金为权益类资产主要投资于现代服务主题的混合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中等的投资品种,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7)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干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2、基金管理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相干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3、不通过关联交易为本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攫取任何不当利益。

(8)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根据届时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9)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截止于2015年9月30日)

本投资组合报告已基金托管人复核,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说或重大遗漏。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1.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1.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1.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1.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5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未进行贵金属投资。

1.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未进行股指期货投资。

1.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未进行股指期货投资。

1.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1年内遭到公然谴责、处罚的情况。

1.11.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以外的股票。

1.11.3其他资产构成

1.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第六节基金的事迹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恳的原则管理和应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事迹其实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浏览本招募说明书。有关事迹数据经托管人复核,但未经审计。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事迹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2015年4月22日本基金成立,根据《银河现代服务主体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应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七节基金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干的信息表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干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或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以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逐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逐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导致没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以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逐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逐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导致没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

3、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以下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实行或未完全实行义务致使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产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干费用;

4、其他根据相干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费用调剂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范围等因素协商一致,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不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高上述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表露办法》或其他相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行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第八节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份的说明

银河现代服务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表露管理办法》、《公然召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及《银河现代服务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更新编写,更新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部份:

1、“重要提示”日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应更新,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10月2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定于2015年12月5日前公告。

2、“3、基金管理人”之“(2)主要人员情况”原总经理尤象都先生因个人缘由辞职,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议通过,由副总经理陈勇先生代为实行总经理职务;董事、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基金经理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3、“4、基金托管人”中相关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4、“5、相干服务机构”增加了相干代销机构,对原有销售机构进行了更新,各新增代销机构均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列示。

5、“10、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9)、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本报告截止日为2015年9月30日,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但未经审计。

6、更新了“11、基金的事迹”,对基金成立以来至2015年9月30日的基金事迹表现进行了表露。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但相干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7、“2十四、其他应表露事项”中列示了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及本基金管理公司在指定报纸上表露的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一五年十二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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